农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 2023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湘农大发[2022]91号和校教发[2022]6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易镇邪
副组长:刘 敏、肖应辉
成 员:敖和军、雷东阳、胡龙兴、张一扬
(二)领导小组下设推免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办,人员组成如下:
曾鑫、李欢
二、推免生计划
学校根据《实施办法》指标测算方法,除去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计划13名将剩余分配计划195个分至各学院,计划分配公式:学院推免生计划=(学院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195,计算结果只舍不入,剩余计划按小数点后面的数字由高到低进行分配。我院分配到推免名额共计9个,其中含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计划指标2个。
三、推荐条件
严格执行《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湘农大发[2022]91号)文件精神,申请推免生需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公费师范生、农技特岗生、独立学院学生等国家政策规定及其他入学时已约定不能参加推免的学生)。
(二)品行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德为先,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本科在读期间已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对本科在读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的范围界定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强之星。
(三)学业优秀。修完并通过所属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前 3 年全部应修课程;第 1 至第 6 学期所修全部课程平均成绩(首次考核成绩的算术平均值)在本专业排名前 20%以内(含 20%);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日语专业学生专业日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其他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 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 分。
(四)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 2003 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四、推荐程序
1、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基层教学组织专家组初审。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基层教学组织专家组共同组建推免生推荐工作评审专家组,专家组根据《农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评价细则》(湘农农发[2022]7号)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志愿者服务、参军入伍、国际组织实习、荣誉证书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最后根据学生综合评价成绩按专业排名形成学院推免生推荐名单。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学院教务办将经过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基层教学组织专家组审核的当年推免生推荐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五、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1)学生报名:2022年9月16日至19日下午5:00,报名材料(推免生资格申请表、荣誉、科研成果及竞赛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综合情况)交学院教务办。
(2)资格审查:2022年9月16日至19日,教务办进行资格审查。
(3)专家审核:2022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组织公开答辩,专家组对推免生申请者科研成果进行审核鉴定。
(4)结果公示:2022年9月20日,公示专家组评审结果。
(5)上报学校:2022年9月22日17:00。
农学院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