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2025年清明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精神,我校4月4日(星期五)至4月6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全体教职员工4月7日(星期一)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安全保卫工作,保持应急机制正常运行,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按照规定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假期。

    各单位请于3月30日前将值班安排表报党政办综合科317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办公系统OA邮箱(党政办公室-刘婷)。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