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本学期以来,各相关学院、科研平台因教学和科研工作,实验室产生了一些危险废弃物,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经与湖南翰洋环保处置公司商议,我处拟在11月1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集中回收全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相关学院、科研平台要严格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湘农大[2018]37号】(附件1)文件要求,请安排专人负责清理实验室废旧试剂和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整理包装验收及数据统计工作,对收集包装转运不符合要求的废弃物,废弃物处置公司将拒收。
2.各相关学院、科研平台需按《湖南农业大学实验室废弃物收运要求》(附件2)分类收集实验室的有毒有害废液和废弃物;废液桶、编织袋和包装纸箱需粘贴《湖南农业大学实验室废弃物标签》(附件3);废试剂包装箱粘贴《XXX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分箱清单》(附件4),废试剂需两份清单(一份交资产处备案,一份粘贴在包装箱上);各单位需认真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实验室废弃物回收统计表》(附件5)。
3.各相关学院由负责联系人汇总统计本单位实验室的化学废液及废弃物种类及数量,以学院为单位填写《XXX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分箱清单》和《湖南农业大学实验室废弃物回收统计表》,并于11月 5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76241376@qq.com,纸质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资产管理处供应科。
4.学校于11月上旬安排环保处置公司技术人员对各单位需处置的废液、废化学试剂分类和包装进行验收。
5.由于化学废弃物储存量较大,各单位在收集包装过程中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在学校处置当日,各单位须派专人在临时集中装车点负责检查及协调等工作。
联系人:杨丽君、段丽琴、周志伟 联系电话:84618574、67876、69217、61371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附件2:《湖南农业大学实验室废弃物收运要求》
附件3:《湖南农业大学实验室废弃物标签》
附件4:《XXX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分箱清单》
附件5:《湖南农业大学实验室废弃物回收统计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0月28日